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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充电宝专利纠纷再现 法院判街电陪偿来电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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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充电宝专利纠纷再现 法院判街电陪偿来电3000万元

摘要:共享充电宝专利纠纷一案再起波澜。腾讯《一线》从消息人士处获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签署的判处书显示,街电向来电赔偿经济损失共 3000 万元。

街电,共享充电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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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新闻《一线》 范聪

共享充电宝专利纠纷一案再起波澜。腾讯《一线》从消息人士处获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签署的判处书显示,街电向来电赔偿经济损失共 3000 万元。

这起判决是来电与街电之间有关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吸纳式充电装置等两项实用新型专利的纠纷。根据判决结果,自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每案 1500 万元,两案合计 3000 万元。同时,案件受理费共计25. 96 万元,由来电承担2. 16 万元,街电承担23. 80 万元。

据悉,在本次案件中,来电曾起诉街电的赔偿金额诉求为 3600 万元,但街电以公司还在亏损状态为由,请求法院将赔偿金额降低,最终法院将赔偿金额降低至 3000 万元。此前,街电在媒体的公开报道中称已经盈利。2018 年 8 月,聚美优品发布的半年报曾称,街电自 2018 年 5 月起已连续 3 个月实现规模化盈利,峰值订单突破 180 万/天。

判决书表示“目前共享充电宝行业中的企业大多处于抢占市场份额的阶段,前期投入资金大都用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故在某一时间点上可能会处于亏损状态,这种现象是资本投资机遇长线利益所致,不适用于专利侵权获益。”

该判决书称:“街电公司通过向其合作商户发表声明及寄送告知函的形式,鼓动相关商户配合其持续侵权,可见街电主观恶意十分明显。这种不尊重在先裁决、不积极履行裁定,无视国家法律和他人权利的恶意侵权行为,应当付出沉重代价”。

事实上,相关纠纷此前在北京市进行判决。一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 5 月 25 日的民事判决结果显示,街电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和三十日内停止使用涉案Anker设计 12 口产品;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街电向来电赔偿经济损失 100 万元,两起案件共 200 万元。

2018 年 11 月 22 日,北京市高院签署的判决书显示,有关来电与街电的两项专利审判,维持一审原判。北京市高院的审判结果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