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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帐号能出租赚钱?后果可能是没钱没朋友还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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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帐号能出租赚钱?后果可能是没钱没朋友还坐牢…

  • 来源:网络
  • 更新日期:2020-05-25

摘要:  原标题:微信帐号能出租赚钱?后果可能是没钱没朋友还坐牢……   彭婧如   近日,有消息称微信号可以出租,80元/小时。网友表示,出租一个小小的微信号就能躺着赚钱?随后,微信

  原标题:微信帐号能出租赚钱?后果可能是没钱没朋友还坐牢……

  彭婧如

  近日,有消息称微信号可以出租,80元/小时。网友表示,出租一个小小的微信号就能躺着赚钱?随后,微信安全中心给出了答案,真相只有一个:租微信号,本身就是个陷阱。

  “微信租号:一个小时80元,只要在附近的人看到你微信,发朋友圈屏蔽你所有好友,发公益广告。”

  “对微信号有啥要求吗?”“没要求。”

  这是一条微信出租广告下的留言对话,看到这种貌似稳赚不赔还能做公益的好事,你是否跃跃欲试了?

  但,人人都可以免费注册、使用的微信,为什么有人要租呢?

  涉黄、洗钱、身份冒用

  其实,所谓的公益广告是幌子,实际是用租来的帐号完成垃圾营销、招嫖和散播不良信息等恶意行为,危害网络环境。

  早在2018年,就有媒体揭露“微信租号套路,日赚100元都是诱饵”。当时,有黑产组织(俗称“号商”)对租购微信号的要求是,一年以上的女号,裸租100元一天,上号后给20元定金,稳定一天返80元尾款。

  当事人发现,扫码登录之后,号商5分钟之内就改了手机号和密码,至此,这个微信基本上已经和原持有者脱离关系。紧接着,该微信号的朋友圈出现了涉黄信息。属于钓鱼开房,骗保证金的套路。

  还有种套路是通过“清白”的微信号来进行洗钱。由于普通用户的实名帐号拥有支付功能,而且一般没有异常交易记录,因此很容易被不法团伙(即所谓‘水房’)盯上,用来拆分、“洗白”手上的赃款,逃避监管部门和警方的监控、追踪。而一旦用户出租的微信号被卷入“洗钱”风浪,他们的帐号也将不再“清白”。

  另外,个人帐号出租后,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好友对用户帐号出租并不知情,因此用户的身份极有可能被冒用。像假扮号主身份向好友借钱、申请借贷、骚扰朋友或发布虚假广告实施诈等情况都时有发生。

  出租个人帐号亦属违规

  通过网络平台搜索发现,社交平台上租购微信的广告并不少。发布者在网上给出一天几十元到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报价,成功让部分用户将微信帐号密码拱手相让。

  针对用户的怀疑:

  拿这些帐号做什么才能给出这么高的报酬?

  为什么要求帐号有交易记录,还要流水截图?

  出租的帐号要不回来怎么办?

  ……

  微信安全中心近日给出了答案,真相只有一个:租微信号,本身就是个陷阱。

  由于微信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恶意帐号,一经发现确认,系统会马上封停。帐号被封,不法分子必须找到新的可用帐号才能继续他们的违法违规活动。而所谓“租号”,就是号商想出来的一种解决办法。

  从前,号商通过外挂工具可大批量注册微信帐号,并模拟正常用户操作使用(如自动添加好友、自动转发朋友圈等)。但这种俗称“机器人养号”的行为,随着近年微信打击的升级变得举步维艰。恶意注册这条路行不通,号商便渐渐打起了“租用”真人微信号的主意。

网络上一条微信租号的信息。

  一方面,帐号使用权的离手,意味着用户的隐私也将脱离防护。一旦同意对方登录自己的帐号,用户之后的对话内容都可能被截取。个人隐私由此泄露,一些敏感内容甚至会被大幅传播或放在线上黑市出售。

  微信安全中心表示,《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中已明文规定,微信用户拥有帐号的使用权,但不可以将帐号出租或转让给他人,也不可以租用或借用他人的微信帐号。所以,出租微信帐号不但存在极高的安全风险,本身也违反了微信软件的使用规定。

  贪图蝇头小利,当心不仅违规还违法

  出租微信帐号不仅违反使用规定,微信方面还提醒,帐号后期可能会被盗用,不仅直接损害自身及亲友的切身利益,还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到网络黑灰产的运作中。

  近来,在河南新乡就有学生着了道。新乡两名在校学生李某、毕某将自己的微信号以每天80元的价格在网上出租给他人,见有利可图后,又多次收购同学的微信号以每天50元出租给他人赚取差价。

  而犯罪分子则利用租来的微信号在网上发布诈骗信息、实施网络诈骗犯罪。近日,17岁的李某和毕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新乡县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微信安全中心公示部分被处理帐号。

  警方提示:随意出租、买卖自己的微信号、支付宝帐户、QQ号,为各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提供了便利,助推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滋长。2019年,《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其中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种现象不是没有,确实有人在利益面前明知故犯。2020年5月,湖北十堰警方近期发现一利用微信在互联网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据了解,男子张某在看到网友“小文”发布求租微信的信息后,不仅当即答应下来,自己还当起了“代理”抽取提成。

  而后,张某发现自己的微信昵称被改为“百度有钱花客服”,意识到对方可能用自己提供的微信号进行网络诈骗。但尝到了不劳而获的甜头,张某不愿从中抽身,继续配合“小文”出租微信号。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总而言之,出租微信本质上是网络黑灰产为了借普通用户身份实施违法犯罪、逃避监管追踪而布设的陷阱。

  所以,碰到过这种违规操作千万保持高冷,否则容易没钱没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