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方银谷直指皖通科技董事会“修改”其对交易所关注函的说明回复内容,违反了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对于“南方银谷自行召开股东大会改选皖通科技董事会”一事,皖
□南方银谷直指皖通科技董事会“修改”其对交易所关注函的说明回复内容,违反了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对于“南方银谷自行召开股东大会改选皖通科技董事会”一事,皖通科技董秘潘大圣认为该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合规,故不认可决议结果
⊙记者 邱德坤 ○编辑 徐锐
皖通科技两大阵营间的内斗仍在继续。在5月28日上演了一场“全武行”后,周发展控制的南方银谷与李臻掌控的皖通科技董事会,如今又快速转入“舌战”阶段。
一方面,南方银谷直指皖通科技董事会“修改”其对交易所关注函的说明回复内容,违反了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另一面,对于“南方银谷自行召开股东大会改选皖通科技董事会”一事,皖通科技董秘潘大圣认为该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合规,故不认可决议结果。
“遗漏”关注函回复内容,是否存私心?
针对深交所的关注函,皖通科技5月27日披露了关注函回复后,又在5月29日进行了更新。对比可见,两份关注函回复的内容差异,主要体现在南方银谷的回复表述上。
5月27日,皖通科技披露的关注函回复显示,对于深交所提出的“你公司(指皖通科技)及南方银谷认为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南方银谷在回复中的表述为:“近期多家媒体报道多名皖通科技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建议核查上述相关方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再看5月29日更新的关注函回复,南方银谷的上述表述已变为:“近期多家媒体报道郑宇、梁山、刘含、王亚东、李臻、林木顺、福建广聚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映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西藏景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名皖通科技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建议核查上述相关方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可见,两份关注函回复的差异在于,此前发布的回复内容隐去了相关股东的具体名称。
一位接近南方银谷的相关人士赵强(化名)表示,南方银谷发现5月27日公告的关注函回复与其回复的内容不同后,随即与深交所监管员沟通,监管员称会与皖通科技协调,随后皖通科技于5月29日更新了关注函回复内容,补上了相关股东名称。
“漏掉了,后面补上了。”皖通科技董秘潘大圣对此解释道。
不过,赵强并不认可潘大圣的这一说法。“这明显是故意修改,不是遗漏。”在赵强看来,如果是遗漏应该整段内容都没有,而不是仅隐去相关股东名字,“皖通科技董事会应是担心这些股东的关联关系被监管部门调查。”
上证报记者此前调查发现,南方银谷在关注函回复中提及的多位股东,虽然未明确一致行动关系,但的确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西藏景源与福建广聚存在众多交集;梁山等3名股东又曾联合福建广聚、上海执古,推选李臻等人担任皖通科技董事,而李臻等人前期主动“出击”,联合廖凯等掌控了皖通科技董事会。
赵强认为,关注函回复出现了两个版本,证明皖通科技董事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股东大会决议是否有效等监管判定
就在南方银谷指责皖通科技董事会信披违规之时,皖通科技董事会再次发出提示,南方银谷自行召开的皖通科技临时股东大会违法违规。
经历了5月28日上午的一场“武斗”之后,南方银谷在当日下午“转场”召开皖通科技临时股东大会。而皖通科技此前通过多个渠道表示:“南方银谷擅自刊登股东大会通知的行为是非法的,刊登股东大会的通知是无效的。”
上证报记者最新获悉,南方银谷自行召开的股东大会已经通过决议,改组了皖通科技董事会。但鉴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是否有效尚待商榷,皖通科技是否就此产生了“双头董事会”?即由李臻为董事长掌控的董事会,以及由周发展为董事长掌控的董事会。
不过,“双头董事会”的说法也被潘大圣否定,他不认为上市公司已经产生了双头董事会。
记者获得的文件显示,对于南方银谷自行召开的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总计42人,对应所持表决权的持股比例为28.3565%。
赵强称,南方银谷自行召开皖通科技临时股东大会,是基于皖通科技此前有意阻拦所实施的无奈之举。“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整体持股比例较低的情况,其实在皖通科技此前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中也一直存在。”
南方银谷自行召开的该次股东大会是否违规?相关决议是否有效?皖通科技内斗双方仍“各持己见”。但双方均一致表示,相关争议最终还是要由证监会和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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