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2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在6月1日至6月20日,中消协共收集到“618”相关消费维权类信息648万条,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红包活
6月2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在6月1日至6月20日,中消协共收集到“618”相关消费维权类信息648万条,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红包活动、短信骚扰、假冒伪劣等。
其中,关于直播带货的槽点最多,直播带货类负面信息共112384条,日均在5600条左右,其中6月12日和6月17日相对较高。
报告中显示的直播带货“槽点”主要集中在5个方面:直播带货商家未能充分履行证照信息公示义务;部分主播特别是“明星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涉嫌存在宣传产品功效或使用极限词等违规宣传问题;产品质量货不对板,平台主播向网民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直播刷粉丝数据、销售量刷单造假“杀雏”;售后服务难保障等。
报告称,部分直播带货平台因新零售、新业态的身份“恃宠而骄”,利用规则与标准的暂时缺席,大肆转嫁行业集体试错的成本。如何将大市场的消费需求尽快转变为供给侧的创新动能,是促消费回暖、提振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而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些直播带货的言而无信、忽悠第一,责任意识、品质意识的缺失就格外值得警惕。
直播带货无疑是今年最热的话题之一,但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为此,中国广告协会制定了《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7月1日起实施,重点规范直播带货行业刷单、虚假宣传等情况。
《规范》对直播带货宣传方面做了规范,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在直播活动中吸烟或者变相宣传烟草制品(含电子烟)。
值得注意的是,《规范》还指出,在网络直播营销中发布商业广告的,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各项规定。
另外据了解,首部行业内全国性社团标准《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也计划在今年7月发布执行。
任何一个新兴商业模式都必然经历从初始、高光到逐渐普及的过程,而这个模式究竟能走多远,则更多要依赖法律法规的及时规范和监管的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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