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标题:南山法院回应“腾讯老干妈案”:正在审理,以合议庭意见为准) 7月2日
(原标题:南山法院回应“腾讯老干妈案”:正在审理,以合议庭意见为准)
7月2日上午,针对腾讯公司起诉老干妈公司广告纠纷案,广东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一名工作人员再次回应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待结果出来后,将发布通报回应社会关切。
此前一天下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人员回应称,情况还需进一步核实。该法院会依法审理,最终结果以合议庭的意见为准。
4月24日,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简称:腾讯公司)请求查封、冻结被告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老干妈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1624.06万元的财产,案由是服务合同纠纷,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同意。6月30日,腾讯回应称,2019年3月,腾讯与老干妈公司签订了一份《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腾讯侧投放资源用于老干妈油辣椒系列推广,腾讯已依约履行相关义务、但老干妈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腾讯多次催办无果,因此不得不依法进行起诉。目前案件在法院具体审理过程中。
但随后,6月30日晚上,老干妈公司发布声明称,从未与腾讯进行任何商业合作,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紧接着,7月1日,“贵阳公安双龙分局”微信公号发布警方通报:经初步查明,3人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与腾讯签订合同,已被刑拘。犯罪嫌疑人曹某(男,36岁)、刘某利(女,40岁)、郑某君(女,37岁)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其目的是为了获取腾讯公司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之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7月1日,老干妈公司相关负责人称,暂不清楚腾讯公司是否有进一步沟通或撤诉。就“是否会起诉警方通报中涉嫌犯罪的3人”,上述负责人表示,正在根据公安机关公布的(情况)进行核实。
同日下午,腾讯公司官方微博发文称,以一千瓶老干妈作为奖励,悬赏被骗的线索:“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供类似线索,通过评论或私信留言。我们自掏腰包,准备好一千瓶老干妈作为奖励。”
老干妈公司官网显示,“老干妈”是公司创始人陶华碧女士白手起家创造的品牌,1996年,陶华碧董事长在贵阳龙洞堡创办工厂生产风味豆豉产品,通过近20年的发展,“老干妈”已经成为海内外华人中脍炙人口的辣椒调味品品牌。
腾讯公司官网显示,腾讯于1998年11月在中国深圳成立,2004年6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腾讯以技术丰富互联网用户的生活,通过通信及社交平台微信和QQ促进用户联系,并助其连接数字内容和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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