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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格林泓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代销机构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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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格林泓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代销机构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 来源:网络
  • 更新日期:2020-07-31

摘要:原标题:关于格林泓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代销机构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格林泓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格林泓利增强债券”,基金代码“A类:009916,C类:009917”,以下

原标题:关于格林泓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代销机构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格林泓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格林泓利增强债券”,基金代码“A类:009916,C类:009917”,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6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批复,并已于2020年7月20日启动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0年8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格林泓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格林泓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格林泓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代销机构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在如下代销机构的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0年8月20日提前至2020年7月30日,即下列机构自2020年7月31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请。

  提前结束本基金募集的代销机构及信息如下: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转3

  公司网址:http://bank.pingan.com/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官网(www.china-greenfund.com)或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000-501)咨询详细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