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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子公司嘉兴违反消防法 6月份芜湖现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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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子公司嘉兴违反消防法 6月份芜湖现死亡事故

  • 来源:网络
  • 更新日期:2020-08-04

摘要:   近日,嘉善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安得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得智联”)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案作出处罚,对安得智联罚款5000元。行政

  近日,嘉善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安得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得智联”)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案作出处罚,对安得智联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善(消)行罚决字[2020]0066号。记者查询发现,安得智联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股票代码:000333)旗下子公司。美的集团董事长、总裁、法定代表人为方洪波;方洪波同为安得智联法定代表人。嘉善县,为浙江省嘉兴市下辖县,位于嘉兴市东北部。

  安得智联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该条规定如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第(二)项: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嘉善县消防救援大队作出上述处罚。该条规定如下: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一)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嘉善县消防救援大队处罚日期为2020年7月20日。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容易引起火灾的危险性物品的使用越来越多,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也相应增加。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尽到日常巡查、维护职责。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上述处罚的一个月前,安得智联芜湖子公司发生一起死亡事故。

  据报道,2020年6月16日,芜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经开区安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事故》显示,2020年6月15日,安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亡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

  芜湖安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7日,为安得智联全资子公司。其股东结构如下:芜湖安得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9.00%;安得智联持股1.00%。芜湖安得投资有限公司同为安得智联全资子公司。

  安得智联成立于2006年9月20日,为美的集团子公司。其股东结构如下:美的集团持股55.00%;美的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5.00%;宁波美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00%。

  美的集团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安得智联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取得日期为2018年7月24日,有效期为三年。报告指出,美的是一家覆盖消费电器、暖通空调、机器人与自动化系统、数字化业务四大业务板块的全球科技集团,提供多元化的产品种类与服务,包括以洗衣机、冰箱、厨房家电及各类小家电为核心的消费电器业务。

  截至8月3日收盘,美的集团报72.49元,总市值为5088.25亿元。

  

(责任编辑:解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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