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网Logo
首页>互联网热点>

乐视网董事长刘延峰再被限制消费 因未履行给付义务

登录 注册

乐视网董事长刘延峰再被限制消费 因未履行给付义务

  • 来源:网络
  • 更新日期:2020-08-26

摘要: 8月26日 消息: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乐视网信息技术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刘延峰再次收到“限制消费令”,发布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日期为8月21日,案

8月26日 消息: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乐视网信息技术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刘延峰再次收到“限制消费令”,发布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日期为8月21日,案号为(2020)京0105执19241号。

据限制消费令显示,法院于 2020 年 07 月 27 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一案,因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对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刘延峰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据悉,这已是乐视网及法定代表人刘延峰月内第二次收到限制消费令。

7 月 23 日,乐视网信息技术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延峰收到“限制消费令”,发布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0)京 0105 执 1882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