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公司集体命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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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0-08-27

摘要:头图|电影《大话西游》截图   来源|虎嗅Pro   作者|刘国辉   8月24日,正寻求上市的蚂蚁集团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官方宣传稿中,蚂蚁董事长井贤栋称,本次签约代表

头图|电影《大话西游》截图

  来源|虎嗅Pro

  作者|刘国辉

  8月24日,正寻求上市的蚂蚁集团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官方宣传稿中,蚂蚁董事长井贤栋称,本次签约代表了科技企业与商业银行对金融科技创新前景的共同期待。

  值得注意的是,由蚂蚁金服更名而来的蚂蚁集团,现在标签已经是“科技企业”,而不是之前的金融科技公司。

  另外,金融科技领域的头部平台360金融最近也宣布启用“360数科”为新品牌。

  金融科技的标签越来越不受待见了,跟几年前大量企业纷纷转型金融科技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下半年以来,银保监会发布了互联网贷款新规,金融科技公司经营的互联网贷款总体上获得认可;蚂蚁集团、京东数科、陆金所等行业里的大公司都开启了上市计划,看上去金融科技公司的好日子正在到来。

  但这个受政策影响非常大的行业,还是时不时地会面临政策泰山压顶。

  8月20日,最高法发布了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下调至15.4%,比过去的24%和36%有大幅的下降。年利率24%和36%的“两线三区”也正式成为历史。

  何为“两线三区”?最高法2015年6月23日下发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民间借贷利率设为了三个区间:

  年利率24%以下的依法受到司法保护,是“司法保护区”;

  年利率超过36%的不受司法保护,是“无效区”;

  年利率在24%到36%之间的部分是“自然债务区”,若当事人自愿履行,法院不反对,但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借款年利率在24%以内的部分,必须还足额利息;在24%到36%之间的部分,借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超过36%的部分,诉诸到法院后不被支持。

  现在将24%的上限调低到15.4%,如果严格执行,市面上的大多数金融科技公司将面临非常大的调整压力,因为在给到金融消费者的利率上很难达标。这样,头部公司面临盈利能力下降,中尾部很多公司会有出局的风险。

  对于金融科技行业来说,是时候换一种活法儿了。

  目前行业里还很少有公司表达对政策的理解和看法,大部分公司也都婉拒了采访。大家更多都在观望,对行业前景的看法分歧也比较大。

  据了解,一些公司已经准备压缩助贷业务规模,押宝RPA、联邦学习等新技术,探索模块化的解决方案,想做更纯粹的技术输出。

  助贷是把双刃剑

  如果这些金融科技公司老老实实做算法做模型,利率上调下调影响都不大。但他们并非如此。

  借贷领域的金融科技公司大体上有两种:

  一种是,基于大数据与AI技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反欺诈、信用评估、额度与定价决策等服务,主要是提供所需要的技术平台、模型与算法,不参与到信贷的获客、放款等环节,也没有资金上的合作。在盈利模式上,可以通过金融机构一次性买断的项目制来获利,也可以通过客户查询次数来收费,不跟银行放贷的利息收入挂钩。这是一种纯 to B的形式,以技术外包公司的身份出现,不会有监管压力,但盈利空间缺乏想象力。

  另一种是,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中,既提供上述的智能风控方案,也参与到获客、贷后等环节,自己有借贷产品,有获客渠道,在资金上与银行合作。相比于上一个纯 to B的形式,这种是B2B2C的形式,具体又有助贷和联合贷两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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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贷模式(图片来源:公众号大队长金融)

  在助贷过程中,放贷资金来自银行,金融科技公司向银行缴纳放贷金额的5% ~ 10%作为保证金、风险准备金,当出现坏账时在保证金里面扣并对坏账兜底。这是担保模式,根据最新的互联网贷款规定,属于被禁止的行为,现在业界在向分润模式转移,金融科技公司不出保证金,银行不再稳赚不赔,双方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共担风险。

  乐信、360金融、信也科技、小赢科技、金融壹账通等上市的金融科技公司都有助贷业务。这些金融科技公司本身大多有小贷牌照,自己进行放贷。但小贷公司的资本金有限,杠杆率也只有2 ~ 3倍,放贷规模与收益严重受限。所以这些金融科技公司非常倚重助贷业务,把自己的获客、风控、贷后管理能力拿出来跟银行合作,银行出资金,获得的利息收益大家按比例来分。一些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也做助贷业务,因为消金公司杠杆率虽然高,但资本金普遍不高,一般也就几十亿。

自营资金放贷与助贷模式的对比(图片来源:公众号大队长金融)

  在联合贷款模式中,拥有放贷牌照的金融科技公司也出资金,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出资金,联合放贷,收益按商议的比例来分。典型产品是蚂蚁金服的花呗借呗、微众银行的微粒贷、度小满金融的有钱花等。蚂蚁的花呗、借呗背后的资金除了蚂蚁自己的小贷公司,更多是来自于银行。《财新》去年11月报道,权威人士称,联合贷款市场规模约2万亿元,其中蚂蚁金服占比到一半以上,约万亿元。

联合贷款模式(图片来源:公众号大队长金融)

  相对于第一种模式,包含助贷与联合贷的第二种模式明显更有吸引力,类似于参与到交易中然后抽佣的模式,可以随着放贷规模的扩大而增加收益。大部分金融科技公司都是这种模式,比如蚂蚁集团、京东金融、度小满金融,上市的金融科技公司360金融、乐信、信也科技等等。智能风控领域的明星创业公司同盾科技、百融云创以数据风控服务商示人,其实也有或者曾经有贷款产品、贷款超市。

  从业务上来说,第二种模式更受银行等机构的欢迎。有业内人士表示,银行对数字化转型业务的效率和效果,普遍追求是短平快的,这个情况下大家最喜欢的不是纯技术公司,而是技术业务一体化的公司。给银行提供科技合作的外包厂商非常多,现在的趋势是选择业务科技一体化的公司,既给他带来业务,又能给他带来科技能力,业务和科技闭环的公司,在市场上更受欢迎。

  不过助贷与联合贷都是双刃剑,好处是可以从放贷中获取规模化收益,但深度参与到放贷中,也就不可避免地遭遇监管压力。

  利率降到LRP 4倍以下并不容易

  这些参与到信贷交易中的金融科技公司,给到借款人的利率不低。如果将民间借贷利率受司法保护的上限降低到15%左右,只有头部的公司能够勉强合规。蚂蚁金服的借呗日息在0.02% ~ 0.06%之间,给到借款人的利率大多数分布在0.04%左右,换算成年利率在14.5%左右,勉强达到借贷上限。但是如果把逾期罚息算上,会突破15.4%。

  其实银行的消费金融产品利率也不低。银行的信用卡分期利率,12期分期手续费在0.7%上下,以0.7%简单计算,名义年利率8.4%,但实际年利率也达到15.5%(因为名义年利率每期都是按借款总额来计算的,但实际上随着每期的还款,借款金额在降低)。商业银行的取现或者信用卡逾期还款,日利息通常按0.05%,年化也达到18.25%。

  至于其他的金融科技公司,利率就更高了,借款平台为了合规,很多都是把利率控制在36%以内,综合利率能控制在24%以内算是好的,属于少数。在聚投诉、黑猫投诉等平台上,针对金融科技公司借款产品利率过高的投诉可谓多如牛毛。

  究其原因,成本在那里摆着。银行给到金融科技公司的资金成本大多在10%到14%(议价能力高的头部平台资金成本更低一些),放贷总会有坏账,从上市的平台来看,360金融、乐信90天以上平均坏账率约为2%左右,即将上市的蚂蚁集团,2019年坏账率为1.56%。其他平台则达到5%左右。借款90天以上没还的,基本就可以确定很难收回了,成为坏账成本,需要在利息收入中覆盖掉。

部分机构的90天以上坏账率(图片来源:消金界)

  此外平台还有获客、研发、运营成本,以及查征信、给支付通道的费用、催收的成本,加起来也得在5%左右。平台本身还要有一定的利润率,所以能将利率控制在24%以内已经是相对优秀的平台。优秀的平台可以拿到成本更低的资金,坏账率、获客与运营成本也可以通过技术来降低。大部分金融科技平台虽然言必称“大数据、AI、算法模型”,但缺乏足够高质量的数据,也缺乏低成本获客的场景,很多成本降不下来。

金融科技公司的部分运营成本(图片来源:消金界)

  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大幅调低至15.4%,将对金融科技企业形成巨大影响。如果借款人诉诸法院,超过上限的利息不被支持。而如果将利率维持在上限以下,头部金融科技公司将是微利,大部分金融科技将亏损,不得不大量退出市场。

  很多金融科技公司不是有牌照吗,怎么划归到民间借贷了?

  包括蚂蚁集团在内的金融科技公司,虽然有小贷牌照,但小贷牌照在案件审理中仍被划入到民间借贷进行管理。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与民间借贷相对应的是金融借贷,即持牌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小贷公司是合法的放贷主体,但与银行、信托、消金公司这些放贷牌照相比,含金量差很多,跟担保、租赁、典当等业务一样,被划归到民间借贷。

  2018年6月,蚂蚁集团旗下的蚂蚁商诚小贷(借呗产品的资金方)与借款人黄某就小额借款利息与逾期罚息发生纠纷,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认为,蚂蚁商诚小贷与黄某约定的罚息利率过高,法院将之调整为了年利率24%。法院仅支持蚂蚁商诚小贷主张的借款本金、本金利息以及逾期利息的合理部分。由此可见,即使有小贷牌照,还是会被当做民间借贷来处理。

  而且金融科技公司无论是助贷还是联合贷业务,虽然都有银行等持牌机构放款,但获客、借款人资料填报、信审风控、贷后等重要环节都在金融科技公司这里,如果产生了相关诉讼,一般还是会按民间借贷来管理。

  这样,如果利率上限最终下调,大部分金融科技公司不可避免要受到很大影响。像蚂蚁集团这种头部机构受影响小一些,但也会影响盈利水平。大部分不能把利率降下来的公司,处境会更艰难。

  利率降低,贷款可得性也降低

  这样的规定如果最终成行的话,金融科技公司有可能大规模退潮,市场将留给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机构,但只靠这些持牌机构很难满足小微企业与个人消费方面的信贷需求。

  银行的优势在于资金成本低,且掌握了传统意义上的优质个人客户。目前来看,传统大型银行更多服务于信用级别较高的客户群体,比如公务员群体、国企员工等,还没有实现更大范围客群的覆盖。

  股份行如招行、广发、浦发等银行借助信用卡等产品完成了大量用户的数据积累,用户客群已经充分下沉,可以覆盖城市工作的白领群体。但在覆盖程度上仍有不足,例如一些股份行的消费贷产品在审核时会看重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这样的指标,而不少民企是按最低金额缴纳公积金,也将很多客群挡在门外。

  至于城商行等中小银行,更缺乏服务广泛客群的能力,现在主要与助贷机构合作,在消费金融业务中充当资金方的角色。

  整体来看,银行最大的不足之处在于缺乏进一步将客户群体下沉的能力,银行并不掌握收入较低群体的数据,也缺乏足够的大数据技术去用更高维的模型来判断用户风险,在触达这类客户群体方面也没有有效的途径。而且银行对于这类客户态度较为谨慎,缺乏足够的兴趣。而这些是金融科技公司的强项,也是主攻的方向,跟银行之间更多是一种错位互补的关系。

  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下调,大部分金融科技公司退出市场,可以预期的是,通过金融科技公司进行的借贷大幅减少,信贷的可得性大大降低。借款将越来越困难。

  原有的借款需求得不到满足,会衍生出一些问题,比如以预扣利息、租金、保证金或加收中介费、服务费等方式变相提高利率,或者将获得的低利率资金高利转贷等,不仅让融资更难,实际的资金成本也更高。

  国家为什么要调低上限?

  调低上限并非没有预兆。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就提议,将民间借贷保护利率上限降至12% ~ 15%。去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高院副院长史小红曾建议,规范民间借贷,降低民间借贷利率法定上限,斩断民间借贷短线高利渠道,让“热钱”转向实体经济。

  降低上限可能会导致信贷可得性降低,道理都大家都明白,但国家为什么还是要调低受司法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

  首先当然是为了降低社会的融资成本。

  我国经济进入新阶段,增速很难再现原有的态势,过高的民间借贷利率显得不合时宜。最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表示,“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以及我国经济有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的大形势下,降低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对于纾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从源头上防止‘套路贷’‘虚假贷’具有积极意义,也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案”。

  此前,中央已经要求金融系统让利于民。6月1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进一步通过引导贷款利率和债券利率下行等政策,推动金融系统全年向各类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元。

  银行都要让利了,长期以来背负高利贷、套路贷、砍头息、暴力催收等问题的民间借贷,当然也需要进一步规范,降低借贷成本,纾困实体经济。

  监管层这次专门提出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应该也是看到了很多银行的资金通过金融科技公司这一中介进入到了民间借贷领域,没有直接投放。通过司法保护层面的变革来倒逼市场主体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降低银行资金进入到民间借贷领域的规模。还可以对一些不合理的高息借贷形成逼空,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对于政策可能带来的问题,比如以其他费用的形式变相提高利率,以及高利转贷等行为,最高法都做了防范,在此前的文件中提到:

  统筹兼顾利率市场化改革与维护正常金融秩序的关系,对于借贷合同中一方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总和超出司法保护上限的,不予支持。

  对于当事人以预扣利息、租金、保证金或加收中介费、服务费等方式变相提高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行为,按照实际形成的借款关系确定各方权利义务。

  坚决否定高利转贷行为、违法放贷行为的效力,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其次,单纯的市场竞争很难带来民间借贷利率的下降,确实需要政策的推动。

  金融科技公司的大数据风控思路,更多是在大数法则(又称“大数定律”)和统计学意义上去设计产品的利率与收费条款,保障利息收入可以覆盖所有坏账成本,而不是把重心放在对单个用户的信审评价上。一些公司在产品设计时,就是卡着24%和36%两个利率红线来设计的,为的是最大程度上覆盖成本,保证利润最大化。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将利率定为24%或者36%,风险表现可能是一样的,因为客群特征是相同的。既然如此,企业当然会倾向于把利率定高点。如果司法上不追究,企业当然倾向于把利率定高点。

  降低民间借贷的司法保护上限,会把金融科技企业一部分不合理的利润挤压出来。

  从宏观层面来看,我国金融领域确实有向实体经济让利的空间。很多人直觉认为美国、英国等国家金融业发达,金融在经济中占比高。但实际上,2019年我国金融业增加值为77077亿元,占GDP比重为7.8%,这个比例已经超过了美国、英国、日本、德国等国家。

  从头部的金融科技公司与持牌消金公司的业绩看,利润水平大多都还不错。

上市的金融科技公司2019年业绩 行业前五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2019年业绩

  降低民间借贷的司法保护上限,肯定会降低信贷的可得性。对此,有专家提出不应搞一大切,可以区分经营性借贷和消费性借贷,区分短期借贷和长期借贷,根据放贷目的、期限、金额等不同,设置利率司法保护区间。这当然有道理,但问题是监管成本高,施行起来难度大,不好落地。

  金融科技公司面前的两条路

  如今,降低民间借贷的司法保护上限已经是既定事实,对金融科技公司影响很大。应对的路径也不多。

  申请消费金融公司牌照,从民间借贷转到金融借贷领域,是可选办法,蚂蚁集团正在与千方科技、宁德时代等公司合作申请消费金融公司牌照。不过消费金融牌照不好拿,只能是头部公司的可选项。而且理论上讲,金融借贷的利率应当比民间借贷更低才行。只不过民间借贷乱象较多,现在监管治理的重心在民间借贷。实际上持牌消金公司中利率达到或者突破上限的产品也不少。

  对于大部分金融科技公司来说,继续强化技术能力,降低坏账率,从而吸引成本更低的资金,是最根本的路径,也是金融科技公司可持续发展下去的必由之路。

  另外就是降低助贷业务的比重,甚至不做助贷或者联合贷,只做纯粹的技术输出,给金融机构建系统、做技术解决方案。一家金融科技公司就表示,以后助贷业务会减少,以后会主推RPA、信贷管理软件等产品。还有金融科技公司在做联邦学习方向的产品,正在金融以及其他行业做推广。其实早期的金融技术服务商都是这样,比如长亮科技、神州信息、宇信科技、信雅达、恒生电子等,都是为金融机构提供IT解决方案,并不参与到具体的金融业务当中。

  但这种方式不可避免地面临盈利能力不足的问题。看看这些传统IT服务商的财务数据就知道了。

部分金融IT服务商财务数据

  从上市的金融IT服务商来看,大部分都是营收不高于40亿元,且利润率不高。这些公司都已经在金融技术服务上耕耘了十几年,客户数量不低,技术成熟,但营收与利润都有天花板。

  与大部分AI公司商业化落地一样,为银行做纯to B的技术解决方案,每单可能有百万甚至上千万收入,但项目周期长,投入大,不同项目都有定制化需求,边际成本很难下降。

  一家金融科技创业公司的相关人士表示,公司在助贷之外尝试新业务,做更纯粹的to B技术输出,最近在跟某大行合作,为大行提供技术系统。

  项目金额有限,还要持续投入几十名技术人员进行研发、交付,肯定是亏的。但这事还是得做,一方面积累品牌与客户资源,另一方面也是对自己的技术进行检验,并发现行业里的新需求、新动向。不挣钱的问题更多需要通过产品模块化等方式来解决。

  这样来看,金融科技行业进入到一个新阶段,活法儿要变了,要么把助贷进行到底,通过技术、战略合作等手段降低各种成本,在产品利率上做到合规;要么舍弃助贷,做更纯粹的to B。两条大路走起来都不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