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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贩婴案中,孩子亲生父母和收买方是否涉嫌犯罪?|围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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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贩婴案中,孩子亲生父母和收买方是否涉嫌犯罪?|围炉说

  • 来源:网络
  • 更新日期:2020-09-04

摘要:  新浪科技 云梦泽雅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重庆警方破获一起拐卖儿童案件。经审讯,25岁的犯罪嫌疑人赵军(化名)利用信息差,在待产孕妇及“买家”两头欺骗,从中获取利益,涉嫌非

  新浪科技 云梦泽雅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重庆警方破获一起拐卖儿童案件。经审讯,25岁的犯罪嫌疑人赵军(化名)利用信息差,在待产孕妇及“买家”两头欺骗,从中获取利益,涉嫌非法买卖婴儿罪。

  犯罪嫌疑人“张军网络贩婴案”一经媒体曝光后,立即引发热议。截至发稿,#网络贩婴#话题词阅读量已达到1.3亿,1.1万讨论量。

犯罪嫌疑人赵军 警方供图 来源:澎湃新闻

  除事件本身外,买卖婴儿圈里使用的行话、利润来源值得关注。

  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化名)介绍,“在买卖婴儿圈里,孩子的价格一般用’补’(补偿)来代替...”比如“补7”的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孩子卖7万元。

  网络贩婴的盈利来源除了婴儿本身外,还包括贩卖出生证明。中介利用信息不对称在卖方和买方之间周旋,最终将利益最大化。

  网友:

  合规领养能规避潜在法律风险

  贩婴案泛滥 界定孩子父母是否自愿较难

  新浪科技注意到,本次网络贩婴案中,热议点主要聚焦在孩子亲生父母和收买方是否涉嫌犯罪?

  网友@桃桃芝士水果茶 提出疑问,“只要这种生意(贩婴)存在,如何判定母亲是自愿卖出自己的孩子呢?”因为有的孩子是偷的,有的是抢的,这种情况下,责任的界定就会很难。

(来源:微博)

  除了大部分网友对“网络贩婴”涉事主体定罪疑问外,部分网友对贩婴行为、未婚先孕、父母对婴儿抚养责任等表达了看法。

  网友@浪味仙草冻 表示,“真想领养孩子可以办正规手续,为什么要做不合法的买卖呢?”

(来源:微博)

  去合规机构领养对想要领养孩子的夫妇来说是一个规避潜在法律风险的一个方法。但部分网友也提出了质疑,福利院里的孩子有多少的健康状况是处于正常范围的,介于此,又有多少夫妇会选择领养呢?

  自称去过福利院做捐助的网友@范圆和饭团 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目前福利院的现状是,“没有智力健康的孩子,全部都是智力不健全的,他们一般一直待到很大。”

  “被领养的都是身体有残疾的,大多数来领养的都是外国人。”@范圆和饭团补充说道,除此之外,对想要领养的夫妇的要求都很高。“单身未婚的不行、有生育能力的不行、固定资产证明不达标的不行...”

(来源:微博)

  网友发现,“张军网络贩婴案”中,提供孩子资源的女生“身份特殊”。

  据澎湃新闻报道,这位提供孩子资源的孕妇吴晓月(化名),28岁,未婚,和男友分手后发现怀孕。

(上官正义与中介赵军的聊天对话截图 受访者供图 来源:澎湃新闻)

  网友@张静-called太阳女神发出疑问,“很多女孩子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孩子的父亲在哪?为什么没有承担责任,孩子母亲为什么要生下来,这也是一种反思。”

(来源:微博)

  目前贩婴、未成年、女童等案件层出不穷,“这种产业链该如何彻底打击?”网友@诺世媒女表示。

(来源:微博)

  律师:

  父母方和收买方是否涉嫌犯罪取决于是否有非法获利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张军涉嫌的“网络贩婴案”中,孩子的亲生父母和收买方是否涉嫌犯罪?新浪科技就此采访了知名法律博主@谈典看法、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欧阳一鹏律师、广西广正大律师事务所雷家茂律师、上海京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隋兵。

  “网络贩婴案”中,孩子生母和收买方是否涉嫌犯罪?

  @谈典看法 解释称,刑法规定,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就构成拐卖儿童罪。所以孩子的亲生父母和买方是否涉嫌犯罪,取决于他们主观上是否有非法获利的目的、客观上是否有上述行为。具体要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是为了非法获利,那么也要追究亲生父母的刑事责任;第二,如果父母方和买方都被中介欺骗了,没有买卖非法获利的目的,那么就没有涉嫌犯罪。

  知名法律博主@谈典看法 提示,值得注意的是,在刑法中,卖方和买方的刑事责任是不同的,出卖一方最高可判死刑,收买一方涉嫌的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处罚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广西广正大律师事务所雷家茂进一步解释道,贩婴,无疑已经构成拐卖儿童罪。若孩子的父母是以出卖为目的出售自己的孩子,也会构成该罪,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对于婴儿的收买者则会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于收买者,根据两高一部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若在被追诉前,收买方将收买儿童送回其家庭,或者交给公安、民政、妇联等机关、组织,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雷家茂解释称。

  上海京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隋兵表示,从目前媒体报道的公开信息来看,涉案的夫妇要在事前事后共支付8万元,存在一定收买的嫌疑,且根据中介的一贯行为,对外宣传、磋商的过程都很有可能涉及出卖儿童的内容,这点从线索提供者的反馈中也可以印证,因此警方排除二人犯罪嫌疑的答复恐怕还需要更有说服力。

  隋兵进一步解释称,“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同样构成犯罪,且该行为是拐卖儿童的上游犯罪,收买需求决定了下游的拐卖行为,更加不应轻易放纵,期待公安机关对此问题的进一步回应。”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欧阳一鹏律师向新浪科技表示,孩子的亲生母亲如果以贩卖婴儿目的进行交易,其也会构成拐卖儿童罪,并不会因为其是孩子的母亲而免于刑事处罚。如果孩子的母亲有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或者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也同样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欧阳一鹏解释称,关于收养孩子的买方夫妇,因为其也是受到赵军的欺骗,并不知道孩子是被拐骗的,所以买方夫妇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其明知是被拐卖的儿童仍予以收买,其行为就会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介”是否构成拐卖儿童罪?

  知名法律博主@谈典看法 向新浪科技表示,“中介”采取两头骗的方式,通过买卖婴儿获利,无疑涉嫌拐卖儿童罪,依法应当判处5-10年有期徒刑,最高可判死刑。

  雷家茂,关键点在于这个“中介”是否具有出售婴儿的故意,如果“中介”确确实实在贩卖婴儿,则无疑涉嫌拐卖儿童罪。另外,如果这个“中介”在贩卖婴儿时利用信息差跟买方说高价,跟卖方说低价,在买卖双方均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取中间差价,则涉嫌诈骗罪,从而可能会被数罪并罚。

  隋兵向新浪科技表示,本案中的中介涉嫌拐卖儿童罪已经比较确定,被蒙蔽的产妇由于缺乏出卖儿童的主观故意也基本可以排除犯罪嫌疑。

  欧阳一鹏律师表示,赵军欺骗婴儿的母亲,称自己想抚养又将婴儿卖给买家的行为表明赵军的主观有犯罪的故意,又进一步以营利为目的将婴儿售卖,其行为构成了拐卖儿童罪。

  贩婴难界定的因素有哪些?

  雷家茂律师透露,黑话、暗语、代号……在这些话术之下,很能往往潜藏着罪恶,并且罪恶在这些话术之下可能会长久存在,因为其隐蔽性较强,难以发觉、难以锁定。另外,一些犯罪分子,特别是婴儿父母在出售时往往以送养费、感谢费等等为名进行收取。这些犯罪行为、手段大大加大了案件的发现、认定、侦破难度。

  雷家茂警示,根据目前报道内容来看,现在曝光的这起案件可以说是父母主动出售自己孩子的,真的是难以理解,那么他们将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法律的代价。另外,拐卖儿童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也希望家长看护好自己的小孩,避免被下毒手。

  结语

  当下,拐卖儿童、未成年、妇女案件层出不穷,家长在看护好孩童的同时,也别忘了履行对自己孩子的养育义务,避免落入利益诱骗者陷阱。

  有了收买需求才有了下游违法交易行为,希望相关机构联合警方打击网络售婴犯罪,相应福利机构也能为需要领养孩童的合法父母提供有效帮助,尽量解决领养需求。

  参考资料:

  “暗访网络贩婴:“中介”两头骗,一个婴儿开价七八万”,记者王鑫 实习生刘春燕,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