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小镇运营模式研究

  • 来源:网络
  • 更新日期:2020-09-08

摘要:本文从基金小镇的概念与发展、开发形式和运营主体、优惠政策及盈利模式四个部分对基金小镇进行了研究。

本文从基金小镇的概念与发展、开发形式和运营主体、优惠政策及盈利模式四个部分对基金小镇进行了研究。

本文来自合作媒体:水母研究(ID:FoF-Research),作者:融中研究。猎云网经授权发布。

1、基金小镇的概念与发展

基金小镇这一形式起源于国外,多是以长期自发形成为主,并受到一定的政策辅助得以发展而来,如美国格林尼治基金小镇、美国硅谷沙丘路基金小镇、卢森堡基金中心以及英国曼彻斯特金融小镇等。随着产业集聚效应逐渐形成,小镇的规模不断壮大,并开始对当地的产业结构发挥积极的作用,并最终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推广。然而与此不同,我国基金小镇的发展当前仍是以特定单位或企业发起并运营的。

中国基金小镇的发展模式,主要通过结合区域性资源打造优质的软硬件环境,并且结合丰厚的财政支持,为企业提供较为灵活的政策机制,以此来实现金融产业的聚集效应。正是通过这种新兴的资本运作方式,基金小镇构建了资本与实体经济的有效连接,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成为了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截至目前,我国基金小镇的发展主要经历了四个时期。2012至2014年为探索期,该时期以嘉兴南湖基金小镇的规划及创建,开启中国基金小镇建设的序幕。2015年开始为启动期,该时期诸多利好政策出台,同时得益于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进一步壮大,中国基金小镇开始不断规划并建设。2016-2017年进入高峰期,随着众多基金小镇的建立和发展,资本方和企业开始积极涌入,这一时期中国基金小镇迎来规划发展高峰期。2018年至今,全国基金小镇数量经过批量爆发后,目前已进入发展平稳期。

2、开发形式及运营主体

从基金小镇的发起人和实际运营主体来看,中国基金小镇主要分为三大类运营模式:政府主导型、政企联合型和企业主导型。截至目前,中国基金小镇的运营主要以政府主导型为主,占比超过50%;其次为企业与政府联合的运营类型;企业主导类型的数量最少。

政府主导型基金小镇,由政府直接参与主导规划并建立。政府主导型有利于对基金小镇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和制度供给,同时借助政府的背书,更有助于实现产业资源的聚集效应。另一方面,政府的直接管控,也便于整体统筹基金小镇的规划设立和招商引资等工作。这类基金小镇以杭州玉皇山基金小镇、上海东方金融小镇、湘江基金小镇等为代表。

政企联合型基金小镇,由政府与企业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开发。政企联合的形式有利于利用政府的公共资源优势,同时结合企业端市场化运作的专业经验,起到相辅相成的效果。相比政府主导型,政企联合可以有效减弱政府单独运作中执行效率偏低的弱点,但是在企业与政府的合作过程中,如何实现协同合作,避免政府可能的过度干预,是这一类型基金小镇在运作过程中的主要问题。这类基金小镇以宁波梅山基金小镇、北京基金小镇、华融黄公望基金小镇等为代表。

企业主导型基金小镇,由企业之间联合开发。企业主导的形式有利于企业更高效的整合各方资源,以纯粹的市场化运作形式对基金小镇进行管理运作,同时满足各方的利益诉求,以达到多方业务协同的效果。但同时,单纯由企业所主导运营的基金小镇,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优惠措施的力度等方面相对较弱,这也是限制该种开发模式发展的主要原因。这类基金小镇以深圳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太湖新城苏洲湾基金小镇、国际金融城济南基金大厦等为主。

部分基金小镇运营主体3、优惠政策

中国基金小镇作为推进我国特色小镇建设的重要环节,通过聚合产业、链接资本端与企业端、紧密对接实体经济,以此带动各地方经济持续发展,并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坚实的保障。为此,各地方基金小镇的优惠政策,是帮助其实现小镇设立职能的关键要素。

当前,我国各地方基金小镇的落地扶持政策各有侧重,但优惠政策基本是以企业落户奖励、税收优惠、投资奖励、办公用房补贴、人才引进支持以及配套基本设施支持为主。其中,企业落户奖励、办公用房补贴、人才引进支持为各小镇当前吸引企业的基础优惠政策,而税收优惠、投资奖励等则因各区域政策的不同有所差异化。具体如下:

1. 企业落户奖励。通常会对入驻企业或基金给予一次性资金的补助。补助的发放需企业符合小镇的相关要求。对于基金类企业、新型金融服务机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几年内的实缴税收对区地方财政贡献需满足一定金额要求;或者针对公司制、合伙制形式的基金,根据其实缴募资规模的不同,给予不同奖励。以深圳前海基金小镇为例,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新注册的股权投资基金可享受以下政策: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注册资本达5亿元的,奖励500万元;注册资本达15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注册资本达30亿元的,奖励1500万元。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给予合伙企业委托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募集资金达到10亿元的,奖励500万元;募集资金达到30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募集资金达到50亿元的,奖励1500万元。

2. 办公用房补贴。通常为企业所租赁或购置办公用房的补助。实际运作中,会根据基金管理机构在管基金规模以及租赁或购置办公的建筑面积,划分不同级别给予一次或多次补贴,或减免相应的用房租金。以玉皇山南基金小镇为例,对管理机构、自营型私募基金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可按每平方米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下同)且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补助,并在设立后3年内分期兑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可按每平方米每天不超过1.5元且每年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租房补助,享受补助时间不超过3年。

3. 人才引进支持政策。通常为是指对引入的金融领域高级人才给予的奖励,包括奖金、安家补贴、落户、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相关政策支持。以云南丽江基金小镇为例,各类私募基金及专业管理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五年按60%给予奖励。每家机构享受人数不超过5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云南省、丽江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给予扶持奖励;开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的按“双创”政策给予扶持奖励。

4. 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税收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因此很多基金小镇会在相应政策上重点发力,以求为入住的投资机构或企业创造优惠的税收环境。例如,北京基金小镇、上海金融小镇、前海深港基金小镇等,会对符合条件的投资机构或企业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奖励。优惠政策一般为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合计满足一定金额的门槛条件后,给予一定比例的返还补偿。具体示例见下表。

5. 投资优惠政策。对于政策优势相对较弱的基金小镇,他们更关注小镇未来的投资及发展情况,因此会着重于加强对入住的投资机构或企业给予投资奖励。例如,万博基金小镇、天府国际基金小镇、湘江基金小镇等,会对满足相应投资要求的投资机构或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补贴与奖励。优惠政策一般为依据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直接投资当地企业金额的百分比,给予投资机构相应的奖励,并且会设置最高奖励上限。具体示例见下表。

部分基金小镇部分优惠政策4、盈利模式

小镇运营商结合自身优势,主导或参与运营基金小镇,可通过以下几种模式进行盈利。具体如下:

1. 投资平台搭建。小镇运营商可结合自身产业资源优势,直接或者联合其他投资机构,发起设立专项领域的股权投资基金。通过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运营商可以获得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投资收益来盈利。同时,对于基金小镇内已入驻的企业和投资机构,运营商可通过设立股权投资子基金或者母基金对其投资。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相应的尽调费用,另一方面由于对企业和投资机构的了解,也有益于基金投资的收益保障。

2. 人才培训计划。在运营商运营基金小镇期间,可以参考市场化的运营模式,在小镇内设立培训机构。培训对象主要面向入驻小镇的投资机构、企业等,为各方培训或者推荐股权投资人才或者企业管理人员,以此通过收取培训费进行盈利。

3. FA业务。运营商凭借小镇的场地优势,通过定期举办招商路演活动,为企业提供融资撮合业务。路演通过线上或线下的形式进行,一方面可帮助企业方获取下轮融资渠道,另一方面还可帮助投资机构获取当地政府资源。资源对接成功后,运营商收取相应的FA费用,以此进行盈利。

4. 政府财政补贴。政府通过招标的形式选取基金小镇运营商,并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以降低运营商开发运营小镇的投入成本。运营商在获批受理小镇运营管理之后,满足政府提出的规划要求,即可每年获得相应补贴。

5. 政府招商费用。基金小镇运营商可以通过与地方政府合作,申请政府招商引资服务项目的费用。凭借小镇企业入驻的优势,运营商可以帮助政府完成招商引资发展战略的目的,协调并推动项目的成功落地工作,通过获得政府招商费用实现盈利。

6. 其他咨询类服务。运营商在基金小镇期间,通过对入驻小镇的企业实地走访,了解企业当前发展状况以及面临的问题,为企业提供定制化的咨询服务方案,以此收取相应费用。例如,运营商帮助企业提供企业员工激励规划、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等,既可满足自身盈利需求,又可为企业提供实际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