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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牛金罐立体商标被提无效:两“牛”相争,谁人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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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牛金罐立体商标被提无效:两“牛”相争,谁人得利?

  • 来源:网络
  • 更新日期:2020-07-17

摘要:前段时间凉茶界刚刚结束一次“纷争”,加多宝和王老吉为了一句广告词争夺不休。而最近,在功能性饮料领域,也出现了令人感到头痛的问题。

前段时间凉茶界刚刚结束一次“纷争”,加多宝和王老吉为了一句广告词争夺不休。而最近,在功能性饮料领域,也出现了令人感到头痛的问题。
就目前而言,因为商标纠纷悬而未决,市场上出现了3种“红牛”并存的局面。第一款产品为: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它是由华彬集团控制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第二款则名为:红牛安奈吉饮料,由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授权在中国生产。第三款,则叫做: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同样来自泰国,由泰国天丝生产后,原装进口。
始于2016年的红牛系列商标纠纷案,近日再起波澜!7月9日,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驳回了中国红牛对11460102号“红牛REDBULL”立体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确认了权利人泰国天丝享有红牛金罐包装的合法权益。
7月10日,中国红牛则对外表示,这只是一起关于红牛金罐立体商标的争议,而且并不是最终结果,红牛已经起诉到知识产权法院,该裁定并未最终生效。
究竟是怎么回事,下面,我们就具体来了解一下这起案件。
据中国商标网显示,此次的争议商标由天丝医药于2012年9月7日申请,2014年5月7日核准注册,商标专用期至2024年5月6日。从商标图的显示来看,此立体商标就是红牛的金罐包装。
一、红牛金罐商标权归属天丝
中国红牛提起无效宣告的主要理由为:
申请人是“红牛Redbull”维生素功能饮料在中国的生产销售商,经过大量的使用和宣传推广,使该商品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争议商标损害了申请人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在先权利。
争议商标是对申请人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抢注。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具有合同、业务往来关系,其知晓申请人在先使用立体商标并具有一定知名度,其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存在主观恶意。
被申请人具有“搭便车”、“傍名牌”的主观恶意,该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
二、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
天丝是红牛商标和金罐包装的所有者,而北京红牛在商标授权许可期内可以使用红牛包装、装潢以及立体商标,都是基于此前天丝的授权。天丝对北京红牛的商标许可协议于2016年到期,且未续约。商标许可协议到期后,天丝作为品牌所有者和权利人,才有权利使用或者授权使用红牛商标和金罐包装。
虽然申请人对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知名度的提升做出了贡献,但是由此产生的商誉仍然附属于知名商品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应由该知名商品的权利人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享有。
那么既然商标本就属于天丝,北京红牛只是被许可使用,其提起无效宣告所主张的所谓“抢注”、“恶意申请”、“傍名牌”等理由就不成立了。
三、中泰“红牛大战”?
据了解,20多年来,中国红牛产品累计产量超800万吨,累计销售额1453亿元,上缴税金总额210亿元。这样看来,的确是一份相当不错的成绩单。
正如中国红牛所说,其对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知名度的提升做出了贡献。但是,我国商标的所有权一般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两种方式,而贡献的多与少并不能直接影响到商标权的所属。
所以,中国红牛若是想要单以“贡献论”、“功劳论”来获得商标所有权或者共享商标权益,这条路是走不通的。
实际上,泰国天丝和中国红牛的“红牛大战”已持续了四年多,这期间,双方经历了“口水战”、诉讼、市场争夺战等,一直僵持不下。据悉,双方的一系列诉讼涉及股权纠纷、商标归属、经营期限等多个方面。
例如,2016年8月,泰国天丝针对中国红牛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去年6月24日的法律文书显示,该诉讼案件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此外,中国红牛对泰国天丝的主动诉讼也多次被驳回,例如,2019年11月,中国红牛对泰国天丝的红牛系列商标案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
经营期限的20年和50年之争,是泰国天丝和中国红牛一系列纠纷的关键,也是一切诉讼的起点和焦点。不过,对此双方各执一词,却都没有拿出最新的证据。
商标意味不断上涨的品牌价值,为了掌握商标权,大家都在拼尽全力通过诉讼等各种途径来达到目的。
所以说,对于商标大家一定要提起重视,及时申请商标,处理好自己的商标问题,以免因处理不当留下经营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