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位淘宝卖家擅自售卖快币 快手起诉索赔21万元

  • 来源:网络
  • 更新日期:2020-05-09

摘要: 5月9日 消息:据海淀法院网报道,因认为多家淘宝店铺擅自售卖快币,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将朱女士、胡女士等 10 位淘宝店铺经营者诉至法院,分别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2

5月9日 消息:据海淀法院网报道,因认为多家淘宝店铺擅自售卖快币,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将朱女士、胡女士等 10 位淘宝店铺经营者诉至法院,分别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21 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该十起案件。

原告快手公司诉称,其为快手平台(快手APP)的经营者,经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许可,独占享有系列注册商标的使用权。经过快手公司的长期使用及宣传推广,涉案商标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同时,根据快手平台的《用户协议》,快币是快手平台的虚拟商品,快手公司提供的官方充值方式是快币的唯一充值渠道。近日,快手公司发现,淘宝网上多家淘宝店铺未经许可售卖快币产品,并在产品介绍中使用涉诉商标,快手公司与上述淘宝店铺之间从未建立任何合作关系,也从未授权其使用被诉商标,上述行为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侵害快手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同时,上述行为影响了快手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诉至法院,分别提出上述诉请。

目前,该批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